萌新们注意!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开始啦!
“
秋风轻拂,花海绽放,
武理美丽的校园里
迎来了一批新的主人。
随着新征程的开启,
新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也将开始了!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认定工作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资格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社会助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及临时困难补助等资助项目。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如此重要,
那么,如何申请认定呢?
赶紧随小助来了解一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籍2021级本科生,主要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主要由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学院资助工作组、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组成。
其中,学院资助评议工作组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学工办主任、学生辅导员为成员,负责本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组织审核工作。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由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党小组组长)、生活委员、寝室长及其他学生代表为成员,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民主评议工作及各种资助项目的评议工作。班级评议小组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0%,小组成员名单应在班级公示。
三、认定标准
认定过程中需考虑因素:
(一)必要条件
家庭年收入无法负担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家庭可提供的月均生活费低于武汉市公布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学生生活俭朴,没有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二)重要参考条件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2.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子女;
3.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
4.身体残疾或重大疾病的学生;
5.学生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
6.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三)一般参考条件
1.贫困地区农村学生;
2.父母双下岗(失业)且无固定收入;
3.家庭多子女上学(非义务教育);
4.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
5.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
6.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按下列认定标准,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两档。
(一)满足必要条件且至少符合一项重要参考条件或至少符合两项一般参考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二)满足必要条件且至少符合一项一般参考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四、认定程序
提交申请阶段
(10月11日-10月14日)
学生在“智慧学工—困难认定”模块中提交申请,认真填写申请内容,并上传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带个人承诺,手写版)及家庭经济状况相应支撑材料。
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民主评议阶段
(10月15日-10月17日)
班级资助评议小组严格按照认定标准,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结合学生在校日常消费行为、生活状况等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保留好评议记录,提出本班级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和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建议名单,由辅导员在“智慧学工-困难认定”模块中填写评议意见,报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
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阶段
(10月18日-10月24日)
学院资助工作组通过信件、电话、个别访谈等方式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实,结合班级资助评议小组提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对班级资助评议小组的建议名单进行审核。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通过后,将认定结果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五日,在“智慧学工-困难认定”模块中填写认定意见,并及时反馈给学生本人和班级同学。如有异议,按照认定办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学校审批阶段
(10月25日-10月26日)
学工部负责汇总审核各学院认定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将审批结果在智慧学工平台上反馈给学院及学生本人。
小助有话说:
教育部等六部门共同决定简化认定盖章程序,保证每个学生不因贫困失学,是党和国家对学生的关心,也体现了国家方便为民的决心。我们要珍惜党和政府的信任,恪守诚信,如实填写家庭经济状况,做一名诚实守信的大学生。如果你家庭确实属于经济困难,请记住“贫困不丢人,受助不丢人,不思进取才丢人”,希望你能打消顾虑、主动申请,让国家和学校资助好政策来帮助你,努力学习、奋进拼搏,用优异的成绩和表现来回报祖国和学校,千万不要有任何心理负担。编辑 | 金 樱
审核 | 朱 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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